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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07-2008学年优秀本科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9点击量:

 各院(部):

为了调动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请各院(部)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师教发[2006]4号)和《关于调整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教发[2006]69号),对20062007级本科生导师进行考核和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1.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学生在本单位的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推选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进行,由学院分别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考核和评议,导师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原)”中的“实际业绩总结”一栏(见附件1),学生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以下简称学生评议表)(附件2),并将学生评议结果进行汇总。考核结果由两部分组成:导师实际业绩考核占70%,学生评议占30%

2.学生在文、理科基础部的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推选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推选活动由各学院和文、理科基础部共同组织来完成。具体做法为:

1)各学院负责组织本科生导师进行工作总结,并进行实际业绩部分考核;文、理科基础部负责组织对本科生导师进行学生评议部分考核,两部分考核的比例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

2)各学院组织本科生导师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新)”中的“实际业绩考核”一栏(见附件3),并组织导师进行述职评选。

3)文、理科基础部组织学生对其导师进行评议,由学生填写学生评议表(附件4),并将每个导师的学生评议表考核结果及意见进行汇总,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中的“学生评议考核(占50%)”一栏,同时将所有“学生评议表”附后,一并提交给导师所在学院。

3.各学院在对导师实际业绩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学生对导师的评议结果(学生在本单位的学院)以及文、理科基础部的学生评议结果(学生在基础部的学院),最终推选出本单位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5

4.请文、理科基础部将学生评议结果于625日之前提交给相关学院,各学院于630之前将本单位推选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王香鸽,联系电话:85310329

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和优秀导师的评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届时,将根据本科生导师考核和评选结果,划拨本科生导师经费。

注:报送教务处的相关材料包括《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簿》、《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等。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原)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学院组织学生填写)

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新)

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基础部组织学生填写)

5.2007-2008学年各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新).doc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原).doc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基础部组织学生填写).doc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学院组织学生填写).doc

2007-2008学年各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

 

                                   

                            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