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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学年春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6点击量: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07-2008学年春季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公共选修课是各院部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各院部每年开设的公共选修课门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教师人数的四分之一,每位上校聘关键岗的教师,在三年聘期内至少应开设两门次的公共选修课。同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明确规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如果没有为本科生讲授专业课的教授和副教授,请积极申报公共选修课。已经聘为全校公共限定选修课的主讲教师,则必须申报其所申请的课程。请各院、部积极动员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开设公共选修课;同时在保证开设公共限定选修课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公共任意选修课。各教学单位具体应承担的公共选修课任务见附件1

二、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我校“教授讲堂”——核心公共选修课课程方案有关要求,鼓励本单位符合核心公选课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原则上核心公共选修课应从现有公共限定选修课中选择申报。

三、我校公共选修课计划课时一般为36学时或18学时,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凡申请开设公共限定选修课的教师应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公共限定选修课一览表》(附件2)中课程名称填写。

四、开设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公共选修课申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在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的同时,各院部须提交本单位的申报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所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经本院教学委员会和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同意后,于1023前交教务处教学科,届时将组织校教学委员会审核。

五、申报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学生考勤、考核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以确保教学质量;各院部要做好本单位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具体负责好课程申报、课程审核、课程管理、课堂纪律检查、成绩管理、课时费核算与发放、主讲教师评定考核等工作。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教师踊跃申报,以保证能够开设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

附件:

1. 各教学单位具体应承担的公共选修课任务

2.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公共限定选修课课程一览表

3.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4. 申报课程汇总表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文件链接地址

拟申报下学期课程的教师,请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与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