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西安市201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从2009年12月4日开始。现就课题指南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攻关,进一步繁荣发展西安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为西安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2010年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研究课题按照“务实、对路、管用”的要求,着重围绕三个主题:推动科学发展;应对新的经济形势;提升西安文化软实力进行研究。主题分别体现在十四个学科内的课题设计之中。课题的基本定位是“以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西安市社科规划课题为副省级课题。申报的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资助课题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资金配套。申报单位资金不落实,西安社科规划办将不再拨付后期经费。对自筹经费课题也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倡导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倡导专家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申请立项的课题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基金办同意后方可延期。
4、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具备中级职称者必须由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专职研究人员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进行申报。初级专业职称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申报者必须在《课题公告和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要具有创新性,应用研究要突出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2010年《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
2、评审程序为学科组匿名活页初评,大评委会复评,学科组提名的课题,并以记名的形式进行投票,提出立项资助课题名单和自筹课题名单,经西安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发布。
3、申报材料包括《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和纸质文本(申请书2份和活页3份),以上材料请于2009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长安校区校务楼421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史红庆
联系电话: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