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考古文博专业创建20周年纪念系列讲座第四讲在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409会议室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赵丽雅研究员应邀作了题为《罚觥与劝盏》专题报告,沙武田教授、毕经纬教授、朱君孝教授、卜琳副教授、黄薇老师等考古文博方向师生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讲座由考古学学科负责人曹玮教授主持。
赵丽雅研究员的讲座以罚觥与劝盏入手,梳理了先秦至明清时期酒宴礼仪中的程序以及使用的主要器物。酒宴通常分为两个时段,即尽礼与尽欢,前者称为“礼饮”,后者称作“乐饮”。 “礼饮”是为敬酒,“乐饮”是为罚酒。文献记载,先秦时乡饮酒礼中有“旅酬”之礼,即宾客间的劝酒。宾客以年齿排序,使用同一酒杯递相酬饮。这一礼俗要求一人饮尽,再及一人。旅酬对后世饮酒文化颇有影响。
旅酬必有醉而失礼者,罚之所以为乐。赵丽雅研究员认为,“觥盏”是唐代酒器中名称特殊的一种,它由先秦时代的兕觥也就是文献中的“罚爵”发展而来,不过形制并不固定,长杯、多曲长杯、船形杯可能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按照上古以来的饮酒习俗,举杯须尽,为达到罚酒取乐的目的,作为罚盏,它或者要容量大、或者要不易饮尽,如此才能添助席间笑乐。宋元酒器的样式与唐代相比并没有太大差异。觥的名称依然使用,但已经没有罚杯的意思,而劝杯之名开始流行,且延续到明清时期。劝杯在明清之前并无固定的形制,乃因时因地而异。宴饮席间除了客人各具酒杯之外,尚有专作劝酒且兼赏玩之用的劝杯。
曹玮教授在报告总结中指出,赵丽雅研究员的著作以散文式的文笔阐释学术的深奥思想,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富有启发。他勉励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学习赵丽雅研究员的治学之道,通过文物研究探索古代社会文化,在学术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