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7]101号),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可在社科处网页的相关通知中下载)一式9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制)成果4套。统一用A4纸印制。
2.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8月5日前报送社科处(暑假期间,在雁塔校区行政办公楼315房间)。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马维斌
联系电话:85310345,85308529
社会科学处
2007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