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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4点击量:

关于开展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评选活动的通知 (转发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反映教学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教材在教学中发挥着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内容、主导教学方向的作用。为调动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由我校教师主编,由中央、地方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已供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含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此次优秀教材评选不包括学术专著及供研究生使用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评奖的教材应为20031月到200512月间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2届以上(含2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二)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三)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四)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五)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过程中反映良好。

(六)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七)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且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的曾获奖教材,本次仍可申报。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教务处将对申报教材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准参加评审。

四、评选原则与办法

本次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的评选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精益求精。

评选具体办法:

(一)由编著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见附件)。

(三)各院(系)统一将《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教材二本上报教务处教学科;如申报教材为修订版,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四)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的评选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每项奖金2000元,二等奖,每项奖金1000元。

(五)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部分教材参加陕西省优秀教材的评选。

请各院(系)于2007518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艳兵 电话:85310331

优秀教学成果奖(教材类)评选活动是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