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我校本科教学计划,外国语学院将在本学期第15周和16周(6月11日至6月22日,周六周日除外)期间,对我校2005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开展口语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6月11日至6月22日(周日、周六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
长安校区(教室): 12507 12508 12509 12510
雁塔校区(教室): 8501 8502 8503
考试要求:考生可在没课时,选择考试期间的任何一天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须出示考试证和学生证。
外国语学院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