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文、理科基础部:
为了调动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请各院(系)及文、理科基础部严格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师教发[2006]4号)和《关于调整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教发[2006]69号),对05、06级本科生导师进行考核和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1. 05级所有院(系)及06级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学生在本单位的院(系),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推选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由院(系)分别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考核和评议,导师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原)”中的“实际业绩总结”一栏(见附件1),学生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以下简称学生评议表)(附件2),学生评议结果还须有一份汇总表,考核结果由两部分组成:导师实际业绩考核占70%,学生评议占30%
2. 06级学生在文、理科基础部的院系,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推选活动由各院(系)和文、理科基础部共同组织来完成。具体做法为:
(1)各院(系)负责组织本科生导师进行工作总结,并进行实际业绩部分考核;文、理科基础部负责组织对本科生导师进行学生评议部分考核,两部分考核的比例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
(2)各院(系)组织本科生导师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新)”中的“实际业绩考核”一栏(见附件3),并组织导师进行述职评选。
(3)文、理科基础部组织学生对其导师进行评议,由学生填写学生评议表(附件4),并将每个导师的学生评议表考核结果及意见进行汇总,填写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中的“学生评议考核(占50%)”一栏,同时将所有“学生评议表”附后,一并提交给导师所在院(系)。
3.各院(系)在对导师实际业绩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学生对导师的评议结果(05级和06级学生在本单位的院系)以及文、理科基础部的学生评议结果(06级学生在基础部的院系),最终推选出本单位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4.请文、理科基础部将学生评议结果于6月29日之前提交给相关院(系),各院(系)于7月4日之前将本单位推选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王香鸽,联系电话:85310329。
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和优秀导师的评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注:报送教务处的相关材料包括《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簿》、《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等。
附件1.doc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