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经过2002级的教学实践,结合2003、2004级学生实际学习情况,现对2003、2004级本科生公共选修课课程方案做如下说明:
一、本科生应在学好所修专业课程的同时,积极主动修读公共选修课程,取得12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修读期间必须从公共限定选修课中至少选修非本专业8学分的课程,从公共任意选修课中至少选修非本专业4学分的课程。其中对于公共限定选修课,要求学生从每一系列中至少选修非本专业1学分的课程;并且,文科学生必须至少选读2学分的科学技术系列课程,理科学生必须至少选读2学分人文社科系列课程,师范生必须选读4学分教师教育系列课程。
二、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编码规则:
1. 2005-2006学年及其以前的公共选修课的课程编码共8位,其规则如下:
(1) 公共任意选修课的课程编码中的第1、2位为院系/部门代码,第3、4、5、6位为0012;
(2) 公共限定选修课分为人文、科技、艺术、教育、健康等5个系列,课程编码中第1、2位为20,第3、4位分别为:人文系列—98 ,科技系列—97,艺术系列—96;教育系列—95; 健康系列—94。
另,我们对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号中间是"0000"的公选课课程属性作了具体划分,并在成绩备注栏内说明了公共限定选修课的系列,请同学们注意在网上选课系统的成绩单"备注"栏中查看课程属性及具体的系列。
2. 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随同2006级2+2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实施,启用新的课程编码,其公共选修课课程编码共7位,规则如下:
(1) 公共任意选修课的课程编码中的第1、2位为院系/部门代码,第3、4位为13,第5、6、7位为流水号;
(2) 公共限定选修课的课程编码中的第1、2位为00,第3、4位为12,第5位区分系列:人文社科的第5位为1,科学技术的第5位为2,艺术体育的第5位为3,教师教育的第5位为4,健康的第5位为5;第6、7位为流水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本科生应按照学分制教学计划中公共选修课课程方案要求,在本科生导师及院(系)的指导下选修公共选修课程,一般情况下,每学期最多选修4学分的课程。
2. 学生选课后必须端正对公共选修课的学习态度,正确认识公共选修课开设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按时上课,并参加自己选修的公共选修课课程考试。已在选课系统上获得某门公共选修课修读资格的学生,如果不拟修读该课,应切记在公共选修课补退选期间退掉自己不拟修读的课程。对于未退选且在教学中没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系统将以“零分”登记成绩,并录入已修课程的成绩列表,记入学生永久学籍档案。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