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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监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7-01-11点击量:

 

雁塔校区监考的各位老师:

   为了保证雁塔校区监考的有序进行,按教务处相关要求,请在雁塔校区监考的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公共必修课考试: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在下列指定地点分发、回收所属楼各考场试题卷。澳门太阳监考教师负责领取和交回考务袋、监考及装订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领取和回收试题、考务袋地点

大学外语一

20071152大节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高等数学

20071183大节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思修和法律基础

20071161大节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2、专业必修课澳门太阳指定的监考老师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到文科基础部办公室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及考务袋,考试结束后由各监考老师将试卷、考务袋送回文科基础部办公室。

文科部办公室:雁塔校区逸夫楼北门一层 电话:85308332   联系人:宋捷

 

望各位老师周知!大家齐心协力保证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