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一)2020年6月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2015级(学号为J15)办理过延期申请学位的联考教育硕士;
(三)2019年5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硕士。
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文汇楼A段511室)审核备案。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博士研究生均要组织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均要组织预审读。通过预答辩或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2月24日--3月13日)
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由培养单位负责。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1.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申请者应于2月28日前登录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sys.snnu.edu.cn/,录入自己的科研成果(具体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并于3月13日前将《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以及所有学术成果原件(检索证明)、复印件至学位办进行审核。
2.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需满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的要求。
(二)同等学力硕士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1.提交满足《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要求的学术成果原件(检索证明)、复印件至学位办进行审核。
2.于3月13日前,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由学院负责后续学位申请工作。学位论文送审由学位办负责。
(三)其他
1.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学校鼓励硕士学位申请者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学位申请者,应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3.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应由审核单位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3月16日-5月6日)
(一)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3月15日)
学位申请者需在论文送审前(截止3月15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仅限PDF格式,博士需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相关操作要求见附件4。
导师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所指导学生上传的盲审格式论文,审核通过后的论文,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5。
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示例001+B13001+张三。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截止3月16日)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学位申请者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学校将对检测情况实时抽查,并将各单位检测的总体情况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三)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3月16日-5月6日为专家评审论文阶段,博士提交外审论文的时间截止3月16日。
(2)博士生论文送审需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预答辩简表至学位办,时间截止3月16日。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
(1)学校送审:学校送审的硕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学位办送审。(名单见附件,同等学力硕士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
(2)学院送审:研究生秘书老师对系统内提交的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论文在系统内派送外审。学院送审时间参照学校安排,最迟不得晚于3月16日。
3.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不合格/不同意答辩/需作重大修改,重新评审后答辩均视为不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研究生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制
1.印制答辩论文:5月6日-5月17日,研究生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印制存档论文:6月7日前: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5本,同等学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论文各3本。
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由研究生秘书老师在学位办统一领取。
六、后续工作安排
(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截至5月18日)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5月19日—6月7日)
(三)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2020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6月中下旬)
(五)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6月8日—6月24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