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为加强对我校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与管理,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现启动我校2020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出版情况请参照附件1。
2.各课程选用的教材须具有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水平的编写质量,能够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并具有较强的学科适用性。
3.同一专业同一年级须选用相同教材,严格杜绝“因人选教材”的现象。
4.各课程选用的教材需与本课程授课内容相一致,严禁选用的教材与课程内容不相符。
5.对于目前适合本专业教学的教材,原则上不得频繁更换。
6.公共必修课及各学院所有专业理论必修课必须选用相应的教材。所有开设的课程须依托教材或讲义授课,原则上不得“三无”进课堂。
7.对于内容陈旧、无法跟得上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须及时更换。
8.教材选用需依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关于本科教材选用的规定(修订)》(师教〔2017〕4号)(附件2)严格执行教材选用程序。
9.教材选用的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关于本科教材选用的规定(修订)》(师教〔2017〕4号)(附件2)
二、《教材选用计划表》填写说明
1.《教材选用计划表》仅填写下学期(2020年春季)教材选用情况。
2.《教材选用计划表》与下学期(2020年春季)的教学计划要一致,对应填写所有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跨院授课的由开课学院报送),包括使用自编讲义的情况(“编写单位或编者”一栏写“自编讲义”即可,其他相关列不用填)。对于不统一购买教材的课程,也务必将教材选用情况填进《教材选用计划表》,“总订数”写“0”即可。
3.《教材选用计划表》请按规定的最新模板(附件3)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不得空缺。请不要调动文档上页边距,以免归档装订时部分内容被封装进去。不符合要求的表格需重新报送。
4.2020春季学期选用的部分教材如果在2019年秋季学期曾选用过,且学校已审核通过,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审”。
5.为保障下学期开课时所有学生都能顺利拿到教材,又不浪费教材资源,请务必将统一订购教材的数量填写准确。
三、相关要求
1.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全员育人全学科育人,各学院须组织教材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对2020年春季学期新增教材或自编讲义(在2019年秋季选用教材基础上新增)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教材评审表模板见附件5,专家组签字)报教务处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填入《教材选用计划表》相应列。同时,教务处将协同宣传部、学校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二次审查。如审查发现选用教材存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因教材短缺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教材的,开课学院须及时向教务处申请,并提交《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及样书,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及时将《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材部。
3.请各学院于12月13日(周五)前将《教材选用计划表》纸制版一式三份(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材评审表(专家组签字)一式一份及新增教材样书(在2019年秋季选用教材基础上新增)各一册(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提交讲义电子版或纸质版)送交教务处教学科116室,并将《教材选用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chaiyinping@snnu.edu.cn。学校将于择日组织专家对教材样书进行复审。审核完毕后,教务处统一将教材样书及其中的一份《教材选用计划表》返还各学院,并将其中一份《教材选用计划表》移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材部。联系人:柴银平 电话:85310331
4.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附件6)。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材部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308353 85310124
教 务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