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我校第二批选派计划为6人。现将2011年下半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外语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含意向性)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
2、已遴选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并主持省级以上 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9月15日—9月20日)。申请人按照研修计划具体要求亲自撰写研修计划。(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且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专家审查研修计划(暂定9月22日)。学校教师出国研修领导小组将邀请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计划进行审查,写出书面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留基委审核、录取及学校对被选派人回国后效益评估的重要依据。
3、网上申报(9月22日—9月28日)。研修计划通过专家审核后的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4、单位推荐(9月22日—9月28日)。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写出书面推荐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鉴定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
5、材料提交(9月28日)。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准备好(用曲别针别上,切勿用订书机装订),本人亲自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长安校区校务楼328室)。
6、材料上报(9月30日)。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至留基委。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的出国研修计划及《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
2、网上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3、职称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至少为意向性)一式三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三份
8、在研的校级项目(主持)或省部级项目(参加)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复印件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9、其他获奖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如无可不附)
注: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应于2011年9月21日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jiaoshike@snnu.edu.cn)。第2—9项材料待专家审查研修计划结束后按通知填报、准备、提交。
四、准备申请材料时须注意的问题
1、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3、每份申请表上须粘贴近期同版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承诺处须本人亲自签名。
4、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印在A4纸同一面上。
6、所有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顺序进行整理。
注:1、申请人务必认真、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等放入申请材料。
五、几点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做好单位近3年的出国研修计划,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出国研修。
2、申请人必须做好自己未来3年的职业规划,处理好出国留学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2、申报获批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可再申请放弃留学资格、延长留学期限、改派国别、更换留学单位等,否则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同类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吴迪、樊婧
联系电话:85310357、85310457
人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