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方便因故未交学费的学生交费,减少排队拥挤现象,我处决定于10月14日再次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学宿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未交费学生在国庆期间积极筹措学费,并于10月12日前将所欠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专用银行卡(研究生持有建行卡、本科生持有中行卡)内,以便我们按时与银行配合扣划。
2、为了确保划扣准确,避免重复交费。同时做好民族预科生报到收费工作,财务处于9月30日在新校区基金科现场收费后,不再办理交费业务。
3、10月21日后的每周四新校区基金科针对特殊学生进行pos收取学费。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