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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1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教体艺厅[2009]12号文件“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2010年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了预防寒假期间回家出行和返校时旅途中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危险,提醒广大师生要做好以下个人防护工作:
  1.人群密集处需带好口罩。
  2.食物在入口前必须清洗和洗手。
  3.必要时提前口服预防感冒的药物,如板蓝根、抗病毒冲剂等。
  二、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是目前预防甲流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校医院,尽快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特别是家在农村的教师和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对师生的保护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在放寒假前,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提醒学生减少和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师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放假时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和函授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和函授生的学习和生活。安排学生活动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除组织一定的假期文化活动外,还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学生保持宿舍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2.对于寒假期间承担函授任务的学院,必须做好入校学生的预检工作。如发现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者,立即暂停学习,隔离就医。经排查或治愈后可继续学习。各函授学院要建立晨检、午检制度,保持宿舍卫生和每日开窗通风半小时,发现有发热学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函授任务如期完成。
  五、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对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请示并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会诊、转诊工作。
  六、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学后一周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期。各单位要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后的健康监测,恢复晨检、午检制度。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到校医院就医。确保开学后校内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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