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告全体师生员工家属书
为加强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防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维护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校医院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
一. 各院、处、部、所、后勤集团、附中、附小、幼儿园:目前正是新老生、职工、家属探亲、旅游;中小学生、幼儿园返校集中的时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范工作,发现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尤其是有与流感样症状的患者接触史以及外出旅游史者,应及时到医院诊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
二.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报告。
三. 附小、幼儿园要坚持每日晨检工作,发现有流感样症状儿童,需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医院诊治,期间不得在校园停留,痊愈返校须出具诊断证明。
四. 有关部门应对外聘人员、地下室摊点、家属区小饭桌等加强管理,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行业道德和个人卫生检查,保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五. 根据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对学生体温检测一周。校医院给每个学生宿舍发体温计一支,由辅导员(或班长)负责每天登记体温高于(或等于)38℃的发热患者上报校医院,并督促患者立即到校医院诊治,不得继续在集体场合逗留。
校医院防疫科电话:85308977
科长:樊陕生 1389286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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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