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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8点击量:

 

校医院告全体师生员工家属书

为加强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防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维护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校医院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

.            各院、处、部、所、后勤集团、附中、附小、幼儿园:目前正是新老生、职工、家属探亲、旅游;中小学生、幼儿园返校集中的时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范工作,发现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尤其是有与流感样症状的患者接触史以及外出旅游史者,应及时到医院诊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

.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报告。

.            附小、幼儿园要坚持每日晨检工作,发现有流感样症状儿童,需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医院诊治,期间不得在校园停留,痊愈返校须出具诊断证明。

.            有关部门应对外聘人员、地下室摊点、家属区小饭桌等加强管理,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行业道德和个人卫生检查,保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            根据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对学生体温检测一周。校医院给每个学生宿舍发体温计一支,由辅导员(或班长)负责每天登记体温高于(或等于)38℃的发热患者上报校医院,并督促患者立即到校医院诊治,不得继续在集体场合逗留。

校医院防疫科电话:85308977

科长:樊陕生      1389286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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