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领导的指示,现将《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发送给贵单位,请详细阅读并提请所有人员遵照执行,以确保全校师生及教职工家属的身体健康安全。
校 医 院
2009-05-31
附件: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一、基本知识
本次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是由变异后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甲型H1N1流感病人为主要传染源。虽然猪体内已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毒,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动物为传染源。
主要通过飞沫或气溶胶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口腔、鼻腔、眼睛等处黏膜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造成传播。
人群对甲型H1N1流感普遍易感。潜伏期一般为1-7天,多为1-4天。
临床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腋温≥37.5℃)、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少数病例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由于这种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疾病,其特点仍待进一步观察总结。
二、防护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5.尽可能频繁开窗,增进居住空间的空气流动。
6.如果戴口罩,必须正确使用和处置,以确保其效力,避免因不正确使用口罩增加传播风险。正确做法:用口罩仔细遮盖嘴和鼻子并系牢,尽可能减少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空隙;在口罩受潮或沾染湿气后,换上新的清洁和干燥的口罩;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口罩在每次使用后应丢弃并在除下后立即处置。在触摸用过的口罩后,用肥皂和水或使用酒精洁手液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