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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理科基础部学生相关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4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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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理科基础部学生相关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我校从2006级本科生起,实行“2+2”人才培养,本学年度考试与以往不同,文、理科基础部涉及了2007级、2008级学生进行考试。为了切实做好文、理科基础部所管理学生的考试工作,我们特做如下要求,望严格遵照执行。

1.公共必修课考试:由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分发、回收、装订试题卷。主管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在下列指定地点分发、回收所属楼各考场试题卷。凡涉及文、理科基础部2007级、2008级公共必修课的考试课程,如大学外语(一、三)、高等数学(文科、一、三)-1-3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教育学、心理学、普通物理等。由各学院提供门贴(学生名单),并于考试前两天(周一的考试务必周五送到)交文、理科基础部,另外,各学院负责通知各位监考教师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务袋。文、理科基础部负责提供考务袋(袋内放锥子、针、线140cm、胶水、小刀、大夹子2个、座位号、包头纸、封贴、《考场记录表》[备用]等)及相关考务用品(含草稿纸),并在每场考试开始20分钟前在下列地点分发考务袋及相关物品,于每场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在下列地点将考务袋收回、保管。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领取试题卷及考务袋地点

大学外语(一)200915日第2大节 教学一楼、五楼、八楼、六楼、田楼 雁塔教学六楼附楼三层308

(由大学外语部领取和回收试题)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六楼(6304教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301教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中国近代史纲要 200915日 第3大节 教学一楼、五楼、八楼、田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304教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大学外语(三) 200916日 第3大节 教学一楼、五楼、八楼、田楼 雁塔教学六楼附楼三层308

(由大学外语部领取和回收试题)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307教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0917日 第1大节 教学一楼、五楼、八楼、田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301教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大学语文 200917日 第3大节 教学五楼、八楼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200916日第1大节 教学一楼、五楼、八楼 田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301教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高等数学(文科)(一、三)-1.-3200918日第1大节教学一楼、五楼、八楼 田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五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教学八楼(一层教员休息室) 田家炳楼(204教室)

领取和回收试题、考务袋地点)

教育学 200917日 第2大节 教学一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心理学 2009182大节 教学一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领取和回收试题、考务袋地点)

普通物理学 2009183大节 教学一楼 教学一楼(二层教员休息室)

(由监考教师领取和交回考务袋地点)

2.专业必修课考试:文、理科基础部所管理的学生的2007级、2008级专业必修课程考试由文、理科部具体实施。学院命题、印题、密封、提供门帖(学生名单),于考试前两天(周一的考试务必周五送到)交文、理科基础部保管,文、理科基础部提供考务袋(考务袋所装物品同上)及相关考务用品(含草稿纸),同时,分发试卷、保管试卷。由文、理科基础部教学秘书负责发放试题卷,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监考教师装订试题卷,并将试题卷于考试结束当天当面交给相关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组织评卷、登分等相关后续工作。考务袋由文、理科基础部收回、保管。领取、回收和装订卷及考务袋地点:文、理科基础部办公室。

文科部办公室:雁塔校区逸夫楼北门一层 电话:85308332 联系人:宋捷

理科部办公室:雁塔校区教学三楼二层 电话:85300867 联系人:金卓明

3.因文、理科基础部对各学院教师不熟悉,所以要求到文、理科部领取专业必修课考试试卷的监考教师必须持自己的工作证(或身份证)上岗。

4.未尽事宜由文、理科基础部与相关学院协商解决,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学院尽快将本通知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监考教师,大家齐心协力切实做好文、理科基础部的相关考试工作。

另,非文、理科基础部管理学生的考试工作仍按以前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0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