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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部分党员缴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点击量: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共产党员: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校师生心系灾区,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中央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分别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我校党员缴纳“特殊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缴纳“特殊党费”遵循自愿原则,数额不限。

2、党员自愿缴纳“特殊党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为代收,造册登记,并为党员出具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将由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

3、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截止时间暂定为527(星期二)。528,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收 “特殊党费”和登记表交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的通知精神上交中组部或省委教育工委。

 

附件:1.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党员缴纳“特殊党费”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