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将在2020年秋季学期进行,为做好教育实习筹备工作,现将实习带队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要求
1.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学教育教学实践及学生管理工作;
3.具有大局观念,交流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相关工作的在职骨干教师;
4.根据《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要求,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每五年至少有一年中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学校要求我校学科教学论教师积极参加带队实习工作,熟悉中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及中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5.学校鼓励教授(尤其是卓越教师实验班项目主任)、副教授带队实习,带队教师人数在3人以上(包括3人)的学院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教授或副教授带队实习;青年带队教师原则上须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对于安排教授(尤其是卓越教师实验班项目主任)、副教授带队实习的学院,学校将适当增加该学院优秀带队教师的评选名额;
6.近三年因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签订过《教育实习带队工作承诺书》但未履行相关约定的教师须参加本年实习带队工作。
二、注意事项
1.依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7﹞55号)和《关于加强实习带队工作的通知》(师教﹝2011﹞10号),教师承担实习带队情况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 2020年秋季学期我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入校集中实习时间为三个月(2020年9月初至11月底)。带队教师须全程驻校指导,带队期间不得承担校内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根据学校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师范生教育实习按三个月集中实习准备,后视疫情情况灵活调整。
3.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及分配指标(见附件1),认真遴选带队教师,并对带队教师进行教育实习相关工作培训,确保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22日前,将带队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内附2020年教育实习省份分布情况)电子版发送至yjw@snnu.edu.cn。
联系人:王伊晋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