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201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8点击量:

关于我校2010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财产安全,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安全的春节,根据我校长安、雁塔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寒假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从1月23日起放假,2月26日收假。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办理报到注册手续,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师从1月23日起放假,2月26日收假。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在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行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1月23日起轮流休假,2月26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4.后勤集团、产业部门及有关附属单位在保证有关工作正常开展和职工春节生活服务保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由相关单位自行确定。
  二、值班安排
  (一)长安校区值班安排
  1.长安校区机关各部(处)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值班地点在各单位办公室。长安校区机关干部的夜间总值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10房间。长安校区校务楼安全值班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2.长安校区各学院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寒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各教学楼的安全值班由后勤管理处监管,后勤集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值班由图书馆监管,物业公司负责;教学楼和图书馆均实行24小时值班。
  3.学工系统的值班和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由学生处、研究生部具体安排。
  (二)雁塔校区值班安排
  1.雁塔校区各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寒假期间图书馆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
  2.学工系统的值班和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由学生处、研究生部具体安排。
  (三)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
  1.值班时间
  长安校区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晚上:17:00—次日9:00
  雁塔校区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长安校区学校办公室值班电话:85310007
  长安校区机关干部夜间总值班电话:85310243
  长安校区校务楼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 85310005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四)长安校区寒假期间值班人员乘车安排
  上午8:30、下午16:30在雁塔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雁塔校区—杏园小区—明德门—紫薇田园都市—长安校区;
  上午9:10、下午17:10在长安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长安校区—紫薇田园都市—明德门—新西门—雁塔校区。
  三、寒假留校学生、函授生住宿及生活安排
  (一)住宿安排
  1.寒假期间,两校区学生宿舍实行局部供暖,留校学生在本校区指定区域集中住宿,具体住宿地点由学生处、研究生部、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负责安排。
  2.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雁塔校区学生宿舍调整工作,妥善解决好寒假期间函授生的住宿。
  (二)生活安排
  寒假期间,雁塔校区学生食堂正常营业,长安校区食堂部分窗口营业,每日三餐,为值班人员和留校学生提供服务。
  (三)学生处、研究生部、团委及各学院(部)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成立临时党(团)支部,选拔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共同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及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动向,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几点要求
  (一)值班要求
  1.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明确值班责任,不允许雇用临时工和学生值班。
  2.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3.公安处要做好两个校区特别是长安校区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要保证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社区的24小时值班。尤其在学校工作值班时间以外,公安处、后勤集团和物业公司要增加人力,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机房、家属区等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坚守岗位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离岗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5.各单位在1月2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须将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
  (二)加强校园治安保卫和防火工作
  公安处和各有关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寒假期间,公安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放焰火、烟花爆竹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容易引发不安全事故的行为做出具体规定,并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随时组织力量对全校的治安、消防及其他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要安排好假期的服务工作,保证网络畅通;同时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作好不良信息的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学生放假离校前,学生处、研究生部和各学院(部)要普遍开展一次宣传和教育活动,宣传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常识,教育学生注意在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做好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工作。附中、附小、幼儿园也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预防甲型H1N1流感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四)关心群众生活,做好节日期间的优抚慰问工作和各类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校工会要了解教职工节日安排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要做好补助慰问工作;武装部要组织好对校内退伍、复员、特别是伤残军人的慰问工作;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要做好对离退休职工的慰问工作。各单位对影响群众生活,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矛盾要认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确保学校的稳定。校工会、学生处和团委还要本着健康、节约、丰富多彩的原则,安排好教职工和留校学生假期的文化娱乐活动。
  (五)做好节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全力做好寒假期间水、电、暖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保证校园的清洁卫生;要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优质服务。校医院要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要合理安排好长安、雁塔校区假期值班工作,为师生就医提供方便。
  (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学校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过一个安全、文明、节约、祥和的春节。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