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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8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和省教育厅陕教办[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0844(星期五)清明节放假1天,原安排在44的课程停上。45(星期六)6(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456日的课程正常进行。

二、值班安排

(一)长安校区值班安排

1.校务楼44的工作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26房间。456日的的总值班由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在校务楼一层109房间。校务楼安全值班由方瑞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2.长安校区各院及校务楼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照常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教学楼、图书馆和学生宿舍的安全值班由后勤集团和方瑞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3.学工系统两个校区的值班由学生处具体安排。

(二)雁塔校区值班安排

雁塔校区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图书馆照常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

(三)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

1.值班时间
  长安校区: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晚上:17:00—次日9:00
  雁塔校区: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电话:85310243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85308992
  雁塔校区办公楼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08419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四)长安校区值班人员乘车安排
  上午830时、下午1630时在雁塔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雁塔校区—杏园小区—明德门—紫薇田园都市—长安校区;
  上午910时、下午1710时在长安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长安校区—紫薇田园都市—明德门—新西门—雁塔校区。
  
三、几点要求
  1.目前正值我校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安排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

2.公安处要安排部署好两个校区24小时值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放假前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3.放假前,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各院(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的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做好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5.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放假期间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要保证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社区24小时值班,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6.请各有关单位在43(星期四)1700时前将值班表(含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等信息)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雁塔校区各单位还须同时向雁塔校区综合管理科报送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