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和省教育厅陕教办[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08年4月4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1天,原安排在4月4日的课程停上。4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4月5日、6日的课程正常进行。
二、值班安排
(一)长安校区值班安排
1.校务楼4月4日的工作值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值班地点在校务楼126房间。4月5日、6日的的总值班由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班地点在校务楼一层109房间。校务楼安全值班由方瑞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2.长安校区各院及校务楼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值班由各单位安排。放假期间图书馆照常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长安校区教学楼、图书馆和学生宿舍的安全值班由后勤集团和方瑞物业公司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
3.学工系统两个校区的值班由学生处具体安排。
(二)雁塔校区值班安排
雁塔校区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图书馆照常开放,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开放时间由图书馆安排。
(三)值班时间和值班电话
1.值班时间
长安校区: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晚上:17:00—次日9:00
雁塔校区: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电话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电话:85310243
长安校区校务楼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10005
长安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10110
雁塔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85308992
雁塔校区办公楼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5308419
雁塔校区公安处报警电话:85308110
(四)长安校区值班人员乘车安排
上午8:30时、下午16:30时在雁塔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雁塔校区—杏园小区—明德门—紫薇田园都市—长安校区;
上午9:10时、下午17:10时在长安校区停车场乘车,乘车路线:长安校区—紫薇田园都市—明德门—新西门—雁塔校区。
三、几点要求
1.目前正值我校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责任,不允许安排临时工和学生代替值班。
2.公安处要安排部署好两个校区24小时值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放假前要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3.放假前,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各院(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的安全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做好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与删除工作,确保校园网的安全。
5.后勤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要做好放假期间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食堂、饮食点的有效管理;要保证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社区24小时值班,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巡回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校医院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师生就医方便。
6.请各有关单位在4月3日(星期四)17:00时前将值班表(含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等信息)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公安处各1份,雁塔校区各单位还须同时向雁塔校区综合管理科报送。